第七十四章晚火饮酒-《十宗仙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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坤哥摊摊空白的双手,表示自己没有任何的敌意,笑道:“我没有武器,也没有敌意,当然是来道谢的。”
洛辰有些不敢相信,道:“你怎么确定,一定是我在帮你,而不是大荒又出现了另一个仙族?”
坤哥从从怀里掏出了一物,递到了洛辰的手中,道:“这是大人衣物上的羽毛吧?在大荒中很少有人能穿的起五阶大荒鹰的羽毛做成的兽皮衣,而且,这羽织兽皮,是您的标志。”
洛辰将那黑色的羽毛接在手里,用手指轻轻一弹,发出了铁器般的震音,这确实是五阶妖兽的羽毛,洛辰没想到这个叫外号坤哥的男人,竟然如此的细腻,在黑夜中还能捡到一只黑色的羽毛,显然,这个男人并没有洛辰想象的那般肤浅,对大荒生存之道丝毫不解。于是洛辰也抱起了敬意,抬手敬道:“还未请教前辈姓名。”
“我姓林,单名一个坤,受部落抬举,被称坤哥,你叫我小坤就好。”那黝黑的汉子恭敬一拜,然后转身对着那几个不远处拾捡柴禾的卫士,喊道:“你们几个,快过来,见过救命恩人!”
那几个人顺着喊声,回头一看,竟然是坤哥,赶忙跑了过来,但这几个人的眼神,却没有看向洛辰,而是一个个的鬼使神差的看向了海灵,眼睛仿佛都长在了她的身上,只知道愣愣的对林坤点头称是。海灵见到这帮人这种眼神,当时脸就冷了下来,转过了身去。洛辰看着这几个人,仿佛痴汉似的眼神,也尴尬了起来。倒是那林坤,大力的干咳了两声,吼道:“你们几个,赶紧见过救命恩人!”
林坤的吼声加入了五阶修为,如一道暴雷般,瞬间将这几个小子的给吓了哆嗦,一下醒了过来。那几个卫士赶忙收起那种眼神,一脸通红的看向了洛辰。这一看不要紧,看完了,这四个小子立刻就把剑拔了出来,齐齐吼道:“他就是那个蛮族的叛徒,仙修洛辰!”
“没错!肯定没有认错!”几个人持着剑,就要向着洛辰进攻。那坤哥抄起丈八长矛,横在了这几个小子面前,一下打掉了他们手里的剑,喝道:“昨晚,就是他救了你们几个小子的命!”
“什么?!”
“是他,一个蛮族的叛徒,会救我们?!”4
这几个小子都吼着反问道。他们从下接受的教育,不允许他们相信仙族之人。部落的族长从小就告诉他们,仙族之人如何残暴,虐杀蛮族之人,他们比恶兽还要恶,食人肉寝人皮。因此他们绝不相信一个仙族的人会救他们。因此,他们敢于向他们的领队反驳。
林坤的脸上隐隐有了怒火,但他还是耐心的说道:“昨晚那个法阵,就是仙族的法阵,你们也不傻,能感受到那阵法之上的气息和蛮族不同,而在那法阵之旁,我捡到了洛辰衣衫的羽毛,这足以证明,洛辰便是你们的救命恩人。”
林坤一番话说完,这几个小子都低下了头,变的有些沉默。林坤是他们的领队,从未做出错误的决定,他同时也是部落中的中流砥柱,只要他修炼到七阶的修为,肯定能成为下一届的猎队狩首,甚至老了继承乌山部落也未尝不可,因此,坤哥确实没有必要去袒护一个仙族之人,他的一言一行都肯定是为了乌山部落,不可能作假。林坤见几个小子有悔改之意,便接着说道:“昨夜,那个沼泽有多凶险你们也应该清楚,如果陷进去,你们必死无疑,你们需要感谢洛辰,而不该是以刀剑相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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